关于举办最新《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解读暨档案管理规范化
信息化建设与保密工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档案局公布《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档案和保密工作是各单位重要的一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好档案法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档案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拓展思路,促进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和创新档案工作理念、方法、模式,加快全面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从而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增强各单位的安全保密意识,加强保密防范工作,我中心组织有关权威专家特举办最新《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解读暨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与保密工作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1.最新《企业档案管理规定》重点内容解析;
2.新《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修订增补的内容重点解读;
3.档案信息化发展方向与战略重点。
(二)档案管理基础实务
1.档案的划分和分类;
2.一般单位应用档案的具体内容;
3.档案管理常用的原则;
4.文件收集整理具体流程中注意的事项及其技巧;
5.整理归档的原则与要求;
6.档案的保管、统计与服务。
(三)信息化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体系规划
2.档案管理流程设计、指引编制;
3.档案管理组织与岗位职能设计;
4.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五种方法;
5.企业档案库(室)的规划与管理。
(四)专项档案的管理实务
1.文书档案管理规范;
2.科技档案管理规范;
3.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4.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5.人事(员工干部)档案管理规范;
6.企业经济合同与客户档案管理规范;
7.声像档案整理规范。
(五)档案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实务
1.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核心内容概述;
2.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要求与如何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
3.档案数字化的关键技术;
4.纸质档案数字化的方法与标准;
5.档案网站建设与数字档案馆的建设;
6.电子档案的处理、保护与利用。
(六)保密工作与安全风险防范
1.新修订的《保密法》与实施条例解读;
2.保密工作存在的认识误区与主要的泄密渠道;
3.机要传输、通信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4.公务接待工作中的保密管理;
5.公文安全保密工作;
6.大数据时代如何做好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7.社交软件保密管理;
8.档案管理中的保密安全防范要领。
(七)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实操案例分享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杭州市(9月25日全天报到)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昆明市(10月23日全天报到)
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11月10日 成都市(11月06日全天报到)
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12月08日 海口市(12月04日全天报到)
三、参加人员
各省市(地区)档案馆、档案服务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主管、社保中心档案主管、档案信息化业务骨干、档案信息化技术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档案部门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从事办公室综合管理、文秘、档案、信访、机要工作的有关人员。
四、主讲老师
每期授课老师将邀请国家和地方档案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中国档案学会等机构权威专家为学员授课,授课老师都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五、费用
收费:2980元/人(含培训、师资、场地、发票、资料等费用);
费用可报到时现场缴费或提前汇款至中心收款账户(户名:中企协培企业管理(北京)中心,银行帐号:0200 0493 0920 1095 25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培训费发票统一由会务组开具。
确认参加学员请将回执传真或E-MAIL至会务组,具体报到地点收到报名回执后另行通知。
六、要求
请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于报到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好后传真或E-MAIL至会务组;具体报到地点,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另行通知。报到时可携带办公室工作相关论文一篇,经审定合格后可优先刊登在刊物《办公室业务》上,可作为任职考核、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479266 工 作QQ:964947242
传 真:(010)68701300 邮 箱:zhongqixiepei@126.com
联 系 人: 韩 皓 手 机:13552106866 (微信同号)
网上咨询/报名表